| 山东港口烟台港汽车码头分公司绿色港口咨询服务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磋商公告 | SDGK-SPGJC-20240602002001 | ||
| 2024-06-03 | 2024-06-12 |
| 项目名称: | 山东港口烟台港汽车码头分公司绿色港口咨询服务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SPGJC-2024060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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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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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公告类型: |
资格后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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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
根据交通运输部下发的JTS/T105-4-2020《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实施细则》(试行)、T/CPHA33—2024《通用码头和多用途码头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及实施细则要求,协助汽车码头公司进行绿色港口等级评价4星级等级申报工作。(1)提供现场咨询、指导,根据汽车码头公司绿色港口等级评价实际开展情况,在汽车码头公司绿色港口等级评价申报前,编制完成《绿色港口等级自评价报告》和《绿色港口等级支持性材料报告》,并协助通过评委会审查。(2)依据最新版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要求》等标准规范对汽车码头公司进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能源审计、报告编制开展工作,提供现场咨询、指导,于4星级绿色港口评审前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出具证书,提供第三方能源审计报告。(3)完成汽车码头公司电、油、水等与绿色港口评价相关的能量平衡测试,出具平衡测试报告和记录。(4)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年度绿色发展报告,研究并编制相关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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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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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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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码头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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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人: |
于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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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人电话: |
18553512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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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 |
烟台市芝罘区三突堤中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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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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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
于英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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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电话 |
0535-6742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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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2号烟台港内二号门内四层红楼 |
| 标段(包)编号: |
SPGJC-20240602002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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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山东港口烟台港汽车码头分公司绿色港口咨询服务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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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
2024-06-03 12:00 到 2024-06-12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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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4-06-13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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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6-14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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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开启时间: |
2024-06-14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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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1、注册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https://yghc.sd-port.com/tpbidder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并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文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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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1、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https://yghc.sd-port.com/tpbidder 2、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上传响应文件”网上提交加密文件3、解密方法: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云直播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时间过后主标人公布供应商,在线远程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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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介: |
本公告在山东港口阳光慧采e平台(https://yghc.sd-port.com/)发布,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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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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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内容描述: |
根据交通运输部下发的JTS/T105-4-2020《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实施细则》(试行)、T/CPHA33—2024《通用码头和多用途码头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及实施细则要求,协助汽车码头公司进行绿色港口等级评价4星级等级申报工作。(1)提供现场咨询、指导,根据汽车码头公司绿色港口等级评价实际开展情况,在汽车码头公司绿色港口等级评价申报前,编制完成《绿色港口等级自评价报告》和《绿色港口等级支持性材料报告》,并协助通过评委会审查。(2)依据最新版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要求》等标准规范对汽车码头公司进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能源审计、报告编制开展工作,提供现场咨询、指导,于4星级绿色港口评审前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出具证书,提供第三方能源审计报告。(3)完成汽车码头公司电、油、水等与绿色港口评价相关的能量平衡测试,出具平衡测试报告和记录。(4)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年度绿色发展报告,研究并编制相关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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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3.1供应商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扫描件。 3.2提供2020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鉴定日期为准)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同类项目定义:至少1项绿色港口等级评价咨询相关业绩),每份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发票无遮挡,需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可查,开票时间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标日期前30天)。 3.3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 3.4专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节能、港口工艺装备、港口机械等专业其中之一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参与项目人员不少于3名且具有环保、节能、港口工艺装备、港口机械等专业其中之一的副高级或以上职称。 |